澳门新葡澳京威尼斯体育教育的地位和意义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新闻资讯     |      2024-05-13 06:21

  澳门新葡澳京威尼斯体育教育的地位和意义论文摘要:思想教育者与教育对象及其相互关系是思想教育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科学定位教育者与教育对象在高校思想教育中的角色地位,正确运用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教育者的主导作用和教育对象的主动作用,对高校思想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高校思想教育主体,是指在高校思想教育中,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教育方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教育对象的思想品德施加可控性影响的组织者和教育者。相对于教育对象来说是成熟的主体,在思想教育过程中始终起主导和支配作用,能积极、主动地进行思想教育,从教育对象现实的思想道德状况出发,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引导教育对象养成与社会未来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科学技能和思想道德素质。

  思想教育者能否真正成为思想教育主体,关键在于是否具有主体性。思想教育者如果不具备主体性,即使身为教育者,也不能很好地履行承担、组织、发动、实施思想教育的职能,难以真正成为思想教育主体。思想教育者只有具备了主体性,切实履行了思想教育职能,才能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思想教育主体。作为思想教育主体的教育者的主体能动性的强弱,决定着思想教育主体作用发挥的程度,决定着思想教育的功能与效率。因此,有否主体性是思想教育者的必备条件,不断增强主体性是发挥思想教育主体作用的必要条件。

  荀子认为“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贵师而重傅,则法度存。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傅;贱师而轻傅,则人有快,人有快则法度怀。”同志也指出:“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建设培养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所以高校思想教育者必须具备:较高的觉悟,优良的道德品质,丰富的知识素养,“以人为本”的良好动机和良好的信息素质,才能巩固自己在思想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高校思想教育客体,是指高校思想教育中,教育主体认识和施加可控性影响的对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客体既包括高校思想教育个体客体,如每个干部、教师、学生等;也包括高校思想教育群体客体,如党员群体、共青团员群体、学生干部群体、教师群体等。而狭义的客体是指高校思想教育中的大学生个体和大学生组织。本文所指的是狭义的高校思想教育客体。相对于教育者来说是不成熟的主体,在思想教育过程中始终受到主体的主导、支配和调控,处于从属的地位,其思想行为在思想教育主体的教育和塑造下发生主体所希冀的变化。

  需要指出的是,思想教育客体与一般的物质客体不同,作为有思想、有情感、有意志的人,他们在接受教育时,不是完全被动的,也具有主动性。这是思想教育客体不同于一般物质客体的根本特点之一。正是由于教育对象能够主动地参与和接受教育,因而只有充分发挥其在思想教育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思想教育效果。当然,这种主动性是接受教育的主动性,而不是教育的主动性,它依然是思想教育客体的客体性的特殊表现形式,它不能因此而改变思想教育客体的客体地位。

  教育者与教育对象的关系是思想教育中最重要、最基本、最微妙也是最难处理的关系,正确认识和把握两者的关系对高校思想教育工作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1.要树立高校思想教育者与教育对象地位平等观念。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的关系,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人格上,都是平等主体间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教育者与教育对象的地位又是相互转换的。教育者首先是教育对象,而教育对象也能成为教育者,也往往要成为教育者。教育者之所以是教育者,不仅是因为社会分工而造成的社会角色的安排;而且更是因为教育者具备了教育者的素质和能力,具备了对教育对象的实际情况的掌握,事先进行了教育活动过程的设计和思考,才成为真正的教育者。教育对象之所以是教育对象,是因为他有接受教育的权利的义务。因为,每个人只有接受教育,才能成为合格的社会公民、称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也才能转化为合格的教育者。因此,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除了存在着先受教育与后受教育,专职从事教育工作、兼职从事教育工作还是非教育工作岗位之外,没有的本质差别。

  2.要树立高校思想教育者与教育对象和谐互动观念。思想教育过程是教育者与教育对象思想、信息和情感双向交流、交互作用的过程。

  在思想教育过程中,教育者起主导作用,通过灌输理论知识、启发觉悟、言传身教等多种方式影响教育对象,使教育对象产生思想情感共鸣,进行信息交流和反馈,从而主动将教育影响内化为自己的品德认识、情感、信念。教育对象起积极主动作用,通过参与教育过程,选择接受或拒绝教育影响,并进行信息反馈,以影响教育者对教育对象的认识和教育效果的评价,从而调整教育活动。只有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两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充分调动起来,并且相互作用,才能实现思想教育效果的良性循环,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之间才能形成一种和谐互动的关系。

  3.要树立高校思想教育者与教育对象共享观念。思想教育活动是思想教育者与教育对象的精神共享,在社会生活中人需要共享精神、知识、智慧、意义,在共享中促进相互发展,保持共识,容忍差异。在思想教育过程中,思想教育者和教育对象都应该具有共享意识,都应该成为集体思维中的一个和谐音符;任何信息都应该成为也可以在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之间流动和交换;每一个人都应该参与并享受群体中所有人的全部意义,既参与其中,又分享彼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思想教育是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之间共享知识、共享经验、共享智慧、共享人生的意义与价值的过程。在这种交往式的思想教育中,“每个人都认真地倾听他人的意见和想法,每个人也都彻底地表达出他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想法和看法,然后让不同的观点和意见之间彼此碰撞、激荡、交融,从而让真理脱颖而出。”

  高校思想教育者只有在认真分析和研究教育对象的思想状况及其发展规律、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基础上,正确运用教育者与教育对象的关系,才能使高校思想教育工作有一个新起色。

  在思想教育活动中,人究竟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这不仅是一个实践的课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在一般教科书和一般学术研究的文章中,一般而言,都把人确定为被教育的对象,确定为被灌输和被教化的对象。而且,教育的目的是服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具备劳动者和建设者所需要的基本素质以及符合社会规范要求的行为模式。因此,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形成了权威与服从的关系,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被教育者只有接受教育信息的权利,而缺少选择和判断的权利。这就造成在教育的实践活动中,教育者因为知识更新不足和对教育内容理解的偏差,造成其教育内容的偏差,被教育者缺乏获取信息主动性。这不仅影响了教育的效果,而且造成了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最终是背离了教育的目标。

  关于人的学问是一门深奥的学问。从古至今,学者们从哲学、学、伦理学、人类学及文化学等不同的角度论述人的问题,探讨人的本质、人的存在与人的发展等问题。归根结底要解决人是什么,人与自身,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内在关联性等重大问题。卡希尔在《人论》这部著作中,在提出了“人是什么的”疑问后,认为“人不再生活在一个单纯的物理宇宙之中,而是生活在一个符号的宇宙之中,语言、神话、艺术与宗教则是这个符号宇宙的各部分,它们是组成符号之网的不同丝线,是人类经验的交织之网。”[1]因此,应该把人定义为是符号的动物来取代把人定义为理性的动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指明人的独特之处,也才能理解对人开放的新路――通往文化之路。”[2]这是从人类文化学的角度解读人的定义。也就是说,只有人才具有符号化的想象力和智慧。但是,仅仅从这样一个角度认识人还无法揭示人的本质。

  真正揭示人的本质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马克思从对抽象人性的反思中提出了关于人的命题,那就是现实的和实践中的人。所以,我们认为,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人”。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3]。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提出,“人类社会区别于猿群的特征在我们看来又是什么呢?是劳动”[4]。马克思是从人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实践活动的角度去进行理解人的本性及人的特征。

  既然是现实的人,是从事自身生产和物质生产的人,那么,人在与自然的关系中,就不是完全被动的和从属的,而是显示出了其主体性地位。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在批判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哲学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人的主体性思想。在费尔巴哈看来,通过直观的形式就可以理解事物的本质,人的本质是单个人的抽象物,而不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面对自然界,人只能服从于自然界的规律。他把现实的主体――人理解为一种对客观事物无所作为的、被动的、实体性的直观者、感觉者。在马克思看来,人的主体性是人作为人所固有的属性。人的主体性就在于人通过实践获得的自我超越性。“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5]。马克思还认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身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6]“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7]。因此,一方面,人必须借助对象才能实现并确证其人的本质;另一方面,人的本质也是由对象所设定的。人是自由地存在自己的本质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是生活所塑造的,同时人又是在创造、确证自己本质的对象性活动,创造社会生活。这样,人不仅赋予自身以区别于动物的创造性,而且赋予自然以人的目的性,实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从马克思的论述中,我们知道人的主体性来自人在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的地位。也可以说,人是创造历史而又被历史所创造的具体的、现实的人,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人作为一个类不断实现着自己的历史发展。因此,从本体论的角度看,“所谓主体性是以人为社会生活的本原,主张通过人的本性和人的主体活动来说明人类社会生活的生成及性质”[8]。从认识论或实践论的角度看,“所谓主体性是崇尚社会运行过程中人的认知主体性或实践主体性,谋求人的主体能力,主体地位和主体利益。”从价值主体论的角度看,“所谓主体性就是以人为目的,强调社会存在和运行的基本功能和价值就是为了人的价值的实现”[9]。同时,人的主体性也是一个不断生成的过程。也就是说,人作为在历史中行动的人,永远都不会停留在某种已经形成的东西的层面上,人总是要按照自己存在与进化发展的方式,在历史中,通过不断的实践,丰富着自己的规定性、发展自己的普遍性、能动性和全面性。所以,人是有可塑性的、未确定的、为完成的生成性的存在。

  理解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的意义在于,人不仅是自然的产物,而且也是社会的产物。人在实践中形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从而获得自身的本质。人的主体性不是说人是这个世界的主宰,是唯一的决定力量,而是说,具有意识的人赋予了自然世界以意义,同样,人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赋予自身以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这种生命的意义在单个的个人看来,是自己独特的体验与别人无法替代的梦想。也就是说,每个人占有着自己的内心。他们在与外界的交往中,在生活的体验中,在与外界的信息交换中不断形成自己的思考,形成自己关于生存的意义,从而显示出了生命的高贵和无可替代性。

  人的主体性地位的确立,意味着思想教育以及围绕着价值观和人生观所展开的教育活动始终都是外在的因素。如何使外在的信息刺激和启蒙活动与人的内在需求发生信息的互换,引起共鸣和共振从而达到教育的效果呢?这是从事思想教育的人首先需要思考的。

  首先,教育的目的是唤醒人的自主性。人的主体性地位为我们准确定位了教育的目的。人是思想教育的中心、出发点和基础,也是思想教育的目的、归宿和根本。思想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启发人的自觉性、道德性,激发人的创造性,造就具有自主意识的人。“通过教育可以把人类从他人的权威中解放出来,虽然这不是唯一的途径,但已经在传统上被证明是正确的。……通过教育来大大解放人类,就是将个人自主性(常常是理性自主)设定为教育的一种目的。在西方的教育与教学中几乎形成共识的是,自我决定、自我独立以及自我的人生规划都可以说成是个人自主,同时它也是教育的一种理想境界。”[10]人的主体意识的觉醒,对于人的全面发展至关重要,获得主体意识的人具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强烈的自我选择能力。

  其次,教育的前提是尊重人。如前所述,人是具有主体性的人,人在社会环境中形成自我的认识和自我判断。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有着独特的内心体验,因此,每个人都是不可替代的,无法复制的。而且,每个人都是承载着历史和未来的人,因此,尊重人是对生命的敬重,是对历史和未来的敬重。因此,尊重是教育的前提。在这样一个前提下,思想教育才有可能洞察人的内心世界,尊重人的个性化选择,尊重人的精神需要和追求。只有尊重才是良好教育的开端,是进入人心灵的入场券。

  第三,教育的灵魂是人文精神的滋养。主体性意味着人始终要探寻生命的意义。“做人的秘密在于关心意义。”[11]这种意义是什么呢?“如果生命不为作为以外的目的服务,如果生命对别人没有价值,那么生命对人就没有意义。”[12]但是,探讨生活的意义需要指引,否则容易走上歧途。所以,教育不是说教,不是模式化的造人机器,而是心灵的滋养,是人生价值的追问。思想教育围绕着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展开的教育活动肩负着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解读是人生终极意义,建构人的精神家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终极使命。思想教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关心人的需求,提升精神品味,培养伦理情操,建构人的精神家园。

  第四,教育的主体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人的主体性地位为思想教育带来的深刻变革,就是思想教育中主客体关系的变化。主客体从主动和被动的关系,从上至下的关系转变为具有交互主体性的互动关系,完成了从“主体―客体”或“主体―中介―客体”的模式向“主体―主体”或“主体―中介―主体”关系模式的转换。思想教育中主体和客体关系的转换突出的是对人的主体性的回归,是对人的终极关怀与对人的精神境界的追求。

  总之,思想教育要以“人”的方式去理解人、关心人、对待人、关怀人,特别关怀人的精神生活和精神生命的发展。

  随着受教育者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以及权利意识和平等意识的增强,他们对教育者的知识结构、知识构成以及思维方式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络媒体的普遍使用,使教育者丧失了对信息资源和教育资源的垄断地位,教育者的权威不断受到挑战。改革开放关键时期与社会转型期,各种问题的凸显也为思想教育提出了新课题,需要教育者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

  因此,对于教育者身而言,首先是要调整知识结构,更新知识内涵。教育者无法用一次性的知识储备应对变化中的人和变化中的时代,也不能用陈旧的知识体系解读当下的社会。因此,教育者也面临着受教育的问题,要不断吸纳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其次是教育者要研究新问题。在社会的变革时期,有些问题是异常突出,需要教育者深入研究。例如社会结构问题、社会公平与正义问题、公民社会等问题都具有强烈的时代意义,教育工作者、理论研究者给与充分的关注。第三是教育者要有开放的视野。众所周知,当前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不仅包括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还包括西方马克思主义、后马克思主义等诸多理论和哲学。教育者和研究者要多以包容的和理性的心态看待诸多的与流派,了解其兴起的历史背景、主要观点及及其理论价值,而不是一味地排斥、贬低和否定。第四是教育者要有跨学科的优势。思想教育涉及到各个学科门类。因此,教育者要具备学、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来从事教育活动。最后是教育者要有较高的职业操守。思想教育的特殊性对教育者提出了更高的道德素质要求。当前,在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社会条件下,伴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拜金主义盛行、功利主义大行其道,学术研究流于肤浅和短期效应,对受教育者缺乏人文关系,对社会现象麻木不仁,等等,都以潜在的方式影响到教育的效果。因此,教育者要有较高的职业操守,的平等的教育理念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思想教育中人的主体性地位的确立从最终的意义上讲是针对受教育者的。因为主体性的意义最终要从受教育者身上体现出来。这不仅在于受教育者是教育活动的核心,而且主要在于教育活动的价值指向是受教育者的创造性与主动性的挖掘,还在于要通过教育活动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目标。因此,受教育者自身要确立自主性、主体性,主动适应和提高自身的素质与自身的判断力。

  在现实的层面上,对于成年公民而言,树立良好的公民道德素养,培养公民的立场、形成意识以及情感都是非常关键的。其中,最为关键的是人格上的独立。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公民中的依附性很强,官本位、国家本位及权力本位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心理素质与行为模式,突出表现为忽视自身的正常的利益诉求和公民应该享有的公民权利。这种文化特点透射到思想领域中就是忽视自身人格的形成,主动性教育不足,也就是体现为自我教育的不足;在现实的层面上表现为被动地接受教育,以及对于物质利益的追求有余,而对精神世界的追求不足。比较突出地表现为精神世界的空虚与信仰的缺失。因此,确立人的主体性定位,更多地表现为受教育者要把精神世界的丰富与人格力量的提升作为主要目标,当然这一目标的实现与教育者的教育活动是密不可分的。

  对于教育过程而言,要突出受教育者的参与性、主动性与选择性。参与性指的是受教育者的身心对于教育活动的投入与参与,在参与的过程中凸显教育者的引导性与受教育者的的积极性,例如课堂教学中的讨论与研讨,等等;主动性指的是受教育者认为思想教育过程是人成长所必须经历的过程,而不是外在的一种强制性的力量,是对人的解放而不是对人的压制与约束;选择性意味着受教育者有选择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的权利,而不是全部由外在的力量来安排。

  [8][9]刘俊祥.人本论――人的主体性的马克思主义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34,35.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说过:“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宪法是根本。”把宪法比作总章程是形象的说法,因为宪法的内容在于规定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比如国家的任务,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也就是国家组成和运转的基本规范;同时宪法具有人民同政府间的关系法的性质,西方学者认为,宪法是“社会契约”,是人民与政府之间订立的关系原则的协议,处理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其中包括国家(政府)与全体人民的关系等。当然这种人民与政府的关系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澳门新葡萄新京6663,但是根本利益上的一致并不否认在非根本上的冲突,因此对于这种关系的宪法调整,其意义还是必要的。同时,不论是何种性质的宪法,它总是要把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合法化,并且要不断向社会成员加以传播和灌输。社会成员通过接受宪法的教育和灌输,可以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特别是能够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教育和法律责任。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强调宪法意识教育则具有了更为重要的意义。而所谓宪法意识,“是法律意识的一种,是人们关于宪法的思想、观念和心理的总称。其内容包括对宪法的产生、本质及其作用的看法,对宪法的态度,对宪法的评价和理解,对各种行为的合宪性评价以及宪制评价等。”K%L宪法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是公民关于宪法的知识、观点、心理和思想的总和。它包括人们对于宪法知识和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对宪能的认识,对宪法实施的评价,对于基本权利保护和行使状况的感受等等。公民的宪法意识是推动宪法实施和国家、法治进程的重要精神力量,是衡量国家法治成就的重要标准。我们强调宪法意识的教育,是因为宪法意识具有特殊的功能:首先,宪法意识具有评价功能。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而作为对一国宪法的思想、观念和心理的总称的宪法意识,是对宪法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主观态度,对于各种社会现象,宪法意识会基于对宪法内容的理解,起一种评价标准的作用。当然,这需要宪法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其次,宪法意识具有导向功能。因为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内容,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结构的规划者,是全社会主流价值观、世界观的倡导者。如果形成了宪法意识,那么宪法意识就会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对人的行为产生约束或者导向。第三,宪法意识具有教育功能。宪法在制定或者修改时,国家上下都予以高度的关注,是国家的一件大事;这样就使人们形成对宪法内容的了解和对宪法权威的尊重。而且在宪法具体内容中,包括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培育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所要求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着力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等。从这个意义上说,具备了宪法意识,也就从中得到了再教育。

  宪法意识教育的目的是实现宪法意识在人的思想中的主置,从而培养具有现代宪法意识的公民。而因为其目的与功能同思想教育相比较,两者具有目的与功能的同质性;所以宪法意识教育对思想教育具有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首先,宪法意识教育是对思想教育内容的丰富与充实。宪法意识教育与思想教育具有质的同一性,思想教育关注社会成员的职业、工作岗位和社会责任,对其思想觉悟、道德水平、工作状况有着不同的要求,而对其作为国家公民共同的基本要求则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先进性要求有余而广泛性要求不足,在按照公民的权利义务规范来要求社会成员方面做的不够。宪法意识教育把立足点放在公民上,涉及的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平等和爱国的意识。它相应地把公民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体现为:国家权力来源于公民权利,在根本上统一于公民权利;同时要尊重人的主体性和个体性原则,一切以人的权利为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以及都迫切需要唤醒公民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只有有了从人到公民、法人的转变,公众才会开始寻求和重视法律,从而国家才有可能向公众有效地宣传和灌输现代文明最基本的精神和价值取向。我们认为,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等奠基于市场经济和之上的现代文明原则,不应当成为西方国家的专利;、自由、平等、等观念也不应当成为西方国家用来对付社会主义国家的棍棒,而应当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重要的思想支柱。应当对资本主义的、自由、平等、等观念予以批判地继承,进而逐步弘扬社会主义的、自由、平等、观。其次,宪法意识教育是思想教育常规化与稳定性的内在要求。如同各种业务活动应当重视抓好常规,思想教育也是一种日积月累的功夫,要常抓不懈。建国以来,我国思想教育取得了很大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但是也有惨痛的教训。过去的思想工作习惯于搞运动,“”十年思想工作的声誉被严重败坏。世纪年代的教训也很深刻,按照同志的分析,“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这里我主要是讲思想教育,不单纯是对学校、青年学生,是泛指对人民的教育。”从某种程度上说,现实中的思想工作一手硬、一手软,没有坚持一贯。理论上也未能及时解决社会转型与意识转型的矛盾,使许多人感到思想工作是虚的软的甚至没有必要,思想工作队伍中也不时听到不大乐观的论调。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避免思想教育实践中忽冷忽热、时紧时松、断断续续的现象,思想教育常规化、制度化与稳定性的问题就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我们认为,传统的思想工作是伴随着战争、社会主义与计划经济体制发展起来并是与之相适应的。在大规模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今天,思想教育就要与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建设相适应。宪法意识教育的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与稳定性要求将会避免以往这方面的弊端,使思想教育在改革与创新中有一个突破和飞跃。社会主义宪法意识教育体系的构建,既包括了思想教育的基本内容,又适应了新时期的历史要求;既符合思想教育的基本原则,又联系现实状况展开工作,应当成为新时期思想教育改革与创新的一个新思路。思想教育着眼于启发人们的思想觉悟,增强其社会责任感;而宪法意识的核心内容正是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适应的责任感,包括对国家、家庭和他人负有的责任。思想教育的责任感教育不仅在内容上与公民的责任感教育相一致,在要求上也都是公民责任意识于不同社会角色的具体体现。脱离了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权利义务观,思想教育的责任感教育就成了没有共鸣效应的空洞说教。思想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育“四有公民”,这本身就是根据宪法对宪法意识教育的要求确定的。宪法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也正是思想教育所追求的目标。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指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是党和人民团结一致、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思想保证。”①通过国民教育系列在各类学校中开设必修课程,向学生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是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主要途径之一。大学生是国家最基本的储备人才,是社会主义的主要建设者和人,其思想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巩固。所以高校思想教育能否取得实效,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意义重大。

  当前我国高校思想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实效性不高,这是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在高校领域面临的主要挑战。

  高校思想教育的主要承担者是思想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当然从“全员育人”的角度来说,高校所有的教职员工(从校长至后勤工作人员)都可以看作是思想教育的承担者,因为所有教职员工的言行举止都可能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地对学生产生影响,最终影响到学生对思想教育的接受程度。但本文仅就高校思想教育的主要承担者——思想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而言。何红连认为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过程中需要处理好三对最主要的矛盾,其中之一是主体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之间的矛盾:一是主体不能完整准确地把握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是主体缺乏推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方法与技巧;三是主体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不够坚定。②这里的“主体”指的就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承担者,其中自然包括高校思想教育者。也就说,高校思想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在理论水平、授课方法与技巧以及个人修养上存在的问题是高校思想教育能否取得实效、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能否得到巩固的重要因素之一。

  人性,即是在一定社会制度和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的本性。人性是受所处社会环境影响的,它从根本上决定并解释着人类的行为。所以,要使思想教育产生实效,必须考虑教育对象的人性特点。艾林认为,相对于改革开放之前,当代大学生人性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经历了从“客体人”到“主体人”、从“人”到“经济人”以及从“简单人”到“复杂人”的演变。③当代大学生不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灌输的容器,他们越来越现实,他们的思想、能力和各种社会关系日益复杂化和多元化。高校思想教育只有进行必要的改革和创新,才能适应教育对象的这种重大变化,进而增强其实效性。

  高校思想教育内容的单调主要表现在色彩过于浓厚和过于重视正面灌输。诚然,思想教育的内容是一定社会制度的产物,不同社会制度下的思想教育在意识形态上必然有着本质区别,也必然带有不同的“性”色彩。但是,如果这种“性”色彩过于浓厚,则会让教育对象产生厌倦甚至逆反心理。笔者在大学生中进行访谈时就了解到,有些学生就认为大学四门理论课始终贯穿着一个主题,即“党的伟大,社会主义的优越”,就连《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这样的历史课,也是大学生必修的理论课之一,其实就是在用历史证明“”。而反观现实,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出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如道德滑坡、法制不健全、公平公正缺失、党风党纪败坏等现象,引起大学生的特别关注,但他们往往由于缺乏全面的理性分析,常常会犯以偏概全的错误,进而对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产生怀疑,对社会风气和党风产生严重的失望情绪。与此同时,高校的思想教育者长期以来只重视向学生灌输正面的东西,回避大学生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这种做法在信息传播手段丰富快捷的今天无异于掩耳盗铃,使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对思想教育的真理性产生怀疑。

  高校思想教育的方法单一主要表现在以传统讲授为主、考核方式单一而实效不足。一支粉笔、一本教材澳门新葡萄新京6663、一块黑板的传统教学模式已经远远不能引起当代大学生的学习兴趣;说教、指责甚至惩罚式的教学手段只会让处于自我意识成长期的大学生产生本能的抵抗心理;主要以理论考试成绩作为思想素质是否合格的标准,更是难以奏效。总之,教育内容单调、教育方法单一使高校思想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只是流于形式,难以产生实效,从而使部分大学生对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产生怀疑。

  思想教育与知识的传授绝对不能用完全相同的方法。思想教育的关键是教育的主体和教育对象之间必须要有思想的交流与碰撞,在这种交流与碰撞中,教育主体运用巧妙的方法引导教育对象的思想渐渐发生转变,这种润物细无声的潜移默化才能达到思想教育的效果。可以说,没有思想的交流与碰撞,就没有思想教育。而思想的交流与碰撞最宜在、平等、开放的人际关系中产生。所以,在思想教育中,承认教育者主体地位的同时,还要不断强化学生的主体地位,把学生看作是发展的人,在思想教育中既要探讨学生的应然人性,也要看到他们的实然人性。不再把学生仅仅当作被动接受知识和思想的容器,真正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就要求高校思想教育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即打破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明显分界,在、平等、开放的氛围中推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在高校思想教育中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教育者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授业与解惑相结合,不能一味讲大道理,唱高调子,应在紧贴教材讲透理论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实际和学生的思想实际,教会学生认识和分析问题的方式方法,逐步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二是注重育人与服务相结合,即把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高校以及教育者在重管理的同时,更要重服务,营造一种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和教学气氛。三是重视对学生进行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的意见》中指出:“要重视心理健康,根据大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注重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大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健康的心理对个人生活、学习和发展至关重要。在思想教育中结合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能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接受教育,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教师是思想教育的主要承担者,也是思想教育的中心主体,对思想教育能否产生实效起着关键作用。所以,加强高校思想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尤为重要。但奇怪的是,高校思想教育者的社会地位与经济地位普遍低于专业课教师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尤其是在一些以工科为主的院校更加明显,使得有些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产生低人一等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能够做好思想教育?当然,这种状况和高校思想教育实效性不高之间本是恶性循环的结果。中断这种恶性循环,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各高校真正重视思想教育,不能因为社会复杂了,学生难教了就产生“思想教育无力感”,或以“个性”发展为由对学生放之任之,对思想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持消极态度。高校在对思想教育者的遴选和考核上要能够突出专业素养和人格修养并重的特点,同时在各方面落实思想教育者与其他专业课教师拥有同等的地位。

  创新教育教学方法,首先要树立的一个理念就是要解放思想,注重吸收、借鉴古今中外一切优秀文明成果,以此不断丰富和完善我国思想教育的方式和手段。不能因为意识形态的不同,就排斥一切国外的道德教育方法。只要是能反映教育规律的教育方法和手段,我们都可以吸收和借鉴。比如,由于西方青年在思想和价值取向方面的多样性,教育者非常重视运用渗透、暗示的方法,在潜移默化、不知不觉中使教育对象受到有效的教育。④面对我国大学生与西方青年的相似特点,这种渗透、暗示的方法就非常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当然,在借鉴国外道德教育手段和方法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克服民族虚无主义和的错误思想,注意挖掘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道德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契合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公识”是法治国家的基础、市场经济的保障。体制的健全、法治秩序的建立都要求公民普遍具有公识为前提。我国著名法学家张友渔把公识喻为“现代社会意识重要支柱”。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公识必须成为我国公民必备的基本精神素质,而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离不开公识教育。因为在我国当代,公识是以基本权利与义务观念作为核心,以主体地位作为基础,以责任、使命感与集体主义观念作为条件。包含爱国、责任、自主、平等、公德、节俭、规则、纳税、科技、环保、国土、国防等意识在内的公识,面对未来,也同当代年轻公民发展方向一致,比较容易促使年轻人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于社会各价值目标中处在主导地位,拥有巨大的指导与引导效应。强化公识教育,应当紧密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根本实施,不断探索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公识教育的科学途径。由此可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公识教育,是一项非常重大的战略任务。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的传播媒介技术越来越显示出其对当代社会的、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强大的影响力,同时也在不自觉地促进公识的发展。

  第一,公众的公识正在不断觉醒并逐步养成。从近年来的一系列新闻事件中可以看出公众参与的高涨热情,这说明民众具有表达的渴望和参与的愿望。

  第二,公民的参与意识和热情越来越强。从孙志刚案由于公民参与而最终导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到圆明园防渗工程由于公民参与而被扭转,再到现在每年的全国召开时期,网络上公民自发讨论民生大计等都展现了我国公民的参与意识和热情的强烈。

  第三,公民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逐步增强。2008年汶川大地震,公民纷纷自发帮助救灾,一些民间志愿者亲自前往伸出救助之手,体现了在灾难面前公民的高度责任感。2010年,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并实施,村民委员会选举成为我国农民实现的最直接形式,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具备一定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四,公民表现出越来越强的批判和监督意识。网络的兴起为公民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更为现实和便捷的平台。因表达或举报渠道的不通畅,“网络反腐”成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推动反腐工作的一把利器。特别是微博、微信的不断发展壮大让网络成为民间反腐的前沿阵地。

  从整体上来说,公民挚爱祖国,关心国家与社会发展,对国家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熟悉了解,有着很强的意识,崇尚自由,注重权利,同时拥有一定程度的现代公德意识。但不容忽视的是公识仍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公识短板现象主要体现在:首先,缺少对国情的正确认识和对国家政策方针的细致了解,过多崇拜西方国家的生活模式;其次,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不够细致,对法律的作用认知不够,缺少诉讼意识;最后,在公德问题方面存有了解与行动之间比较大的差异,缺少公德意识的问题随处可见。导致上述这些现象发生,不仅有社会历史原因,而且也有教育方面与公民自身的原因。①

  “公识”的学习资源匮乏。在经历了两千多年封建统治后,我国民众难免拥有一些宗法等级理念与臣识,缺乏权益理念与主体意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民社会心理随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正在逐渐步入成熟,主体、平等、权利、、效率、法治等公识也随之得以强化。可是,一些臣民心理的守旧理念依旧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给现代公识的培养带来影响。由此可见,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并未留下几多公民能够模仿与学习的“公识”资源。

  缺乏系统的公识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公识培养教育应当是坚持“大教育”的战略。“大教育”指的就是有效借助现有的教育之道,不但要促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校教学模式教育,而且还应当采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体系的社会教育,乃至是家庭教育。②家庭可谓一个较好的教育场所,其在情感、品德等方面有着独具的优势,并且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感受、沟通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方面的教育,而此模式目前却未全面展开。由于教育的某些失误,导致我国一直以来欠缺公识教育的理念,虽然一些文件中强调权利、义务、集体观念、民族感的教育,但是我国目前仍没有具体的公识教育的教材、内容。

  公识教育缺少价值共识的战略姿态。党的十报告指出公民道德方面的价值取向,对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个极好的指引。公识教育应当以价值共识的教育姿态,而价值共识的教育姿态即借助沟通、对话和理解等,使受教育者同教育者之间构成具有共同享用性的价值态度与关切,乃至实现具有创造性的教育成果。而目前却未全面促成此种局面。③

  从法律意义上讲,公民不但具有身份问题,更主要的是其具备意识问题。公识系公民对其本身的法律、地位及其同国家和别的公民之间互相关系之自我感悟。④公民承载着社会主义建设伟业的历史重任。在建构和谐社会的里程中,强化公识培养教育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报告指出,提倡富强、、文明、和谐,提倡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主张积极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总结,短短二十四个字,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指出了体现当今全国公民“最大公约数”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培养核心价值观打下了坚实基础。不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由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稳固全党全民团结奋斗共同理念基础的高度出发点指出的战略任务,同时亦是公识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党的十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是兴国之魂,影响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目标和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践行的主体,不仅包含政党与国家,也包含广大公民,而最重要的主体便是公民个人。我们应当深刻认识此决策部署的意义,全面推动培养公识教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诸项工作,为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成果创造正确的价值引领导向以及充足的精神支撑。

  积极探求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方法和渠道。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一项理论课题,同时又是一个实践课题;不但需要在理论方面进一步深化研究,而且还需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积累。对于公识教育应当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具体应当注重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公识教育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渠道,做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在整个社会未构成大气候,公民教育未构成体系与制度、课程化的状况下,一定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行公民教育、培育公识的重要途径,应当充分发挥其作用优势。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公民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以及价值观,认知掌握人与自然、与社会二者之间关系,为培育他们的公识奠定理论基础。

  要切实把培养公识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实践活动能够促使广大公民对公民之权利义务的了解愈加深刻全面,增大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力度。

  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应当有效发挥各自优势,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体系,精心组织、构架,推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报道和评论澳门新葡萄新京6663,并针对各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凸显的新的思路、做法、典型、成效等实施深入集中报道。互联网络媒体也应当利用传播速度快、传输覆盖范围广、互动性比较强等特点,经过系列报道、博客等方式,积极引导互联网上的效应,及时回复网民关切,构成互联网方面宣传的强势。

  通过上述措施促使公民知道哪些能够去做,哪些一定要去做,哪些严禁去做,帮助其确立慎重利用权利与认真履行义务之思想,培育公民对自身负责、对别人负责、对整个社会负责之责任感,从而促成为其多方角度增添公识。

  公识教育应把日常管理当作起点,做到管理教育与环境教育相结合。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大环境建构方面,一方面应当加快法制建设的进程,提升公民的热情;另一方面要增强监督的力度,张扬正气、鼓励先进、批判错误、揭露丑行,充分利用的作用不断创优社会环境。强化公识教育能给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创造坚实的思想理论支撑。⑥所以,加快推动法治国家建设,要大力强化包含权利义务和法律及道德方面的公识教育。

  法治意识属于公识的最基本内容之一,在我国建设中反映为公民对社会与法律制度的认可及拥护,反映为与法治的高度一致,公民参与与参加能力的相互一致,知、懂、用法的相互一致。发挥法治规范制度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中的约束能力。法律维护的是公民道德的底线。而各种社会制度要促使其主流价值观念得以普遍认同,并且维持稳定、连续性,就一定会让国家之法律法规与执行行为较好地反映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公识教育应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重点,做到法制培育、公德培育相结合。对广大公民来讲,职业道德意识可谓最核心部分的素质。而法律意识可谓底线,公德意识则是升华。道德文明属于公识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反映为公民对维护社会秩序、协调公民之间关系的一整套道德规范及文明标准的自发遵守和拥护。

  当今社会,拥有优良的道德文明意识对公民素质来说是最为基本的需要,是不能缺少的重要价值规范。道德文明意识体现着公民经过理性认知,促成文明价值与道德信念由直觉与良心的自由状态走进原则与规范的自发状态,不断提升道德水准与文明素质。⑦培养公识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促进整个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而且是实现公民素质全面进步发展的需要。

  强化对公民道德文明意识教育,提高公民自身与全体社会的道德文明素质,是建构法治社会的主要任务之一。道德意识教育属于社会先进文化的中心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于公民道德意识教育中居于统领与支配地位。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主导,公民道德意识教育则将失去方向、丢掉根本。

  强化法制与公德教育,此称得上公识教育的两翼。⑧促使公民正确地认知个体同社会、同国家之间的关系。权利义务意识属于公识教育的核心内容之一,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反映为公民对宪法与法律给予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认识和履行,反映为权利和义务的相互统一。依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规范内容强化对公民之公德心的培育,以培育公民对自身对其他人及至对整个社会负责之责任感。

  强化协调,构成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大合力。培育公识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可谓一项基础、灵魂工程,是党和国家共同肩负的责任,需要整个社会其他各方面的积极参与、支持和密切配合。应当将培育公识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的需求贯穿于国民教育、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建工作的整个过程之中,融入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反映至精神文化产品提供及宣传的各个层面。

  要将培养公识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的要求反映至制度构架、政策法规建构与社会管理当中,从政策、体制、社会等环境多角度给予有力支持,构成培养公识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强大合力。

  因此,我们应当充分发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那些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文明城市、村镇、单位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先进典型带头兵作用;充分发挥道德文明模范、身边好人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公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的主体作用,带领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学习雷锋争做志愿者服务、道德领域明显问题专项整治、公民道德文明宣传日等一系列实践活动,促使广大公民在参与道德文明的实践中,能够更好地启迪心灵,达到陶冶情操、提高自身素质的目的。

  综上所述,公识教育是我国当代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体系所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这是一个逐渐积累、逐渐认识、逐渐达成共识的过程,朝夕之功是实现不了的。而只有依赖充分发挥广大公民的参与能力和创造精神,才能够把公识教育与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有机融合,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构成大众化的理论性教育,从而增强理论教育之说服力。

  公识教育可先从小事着手,在细微之中见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理论教育应当紧紧贴近公民的关注点,不但要旗帜鲜明地表达出坚持什么、扬弃什么,倡导什么、反对什么,也要结合不同群体、不同需要,贯穿丰富多彩的教育模式与手段,促使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引导下的公识教育走进机关、走进厂矿、走进部门、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乡村,最终促成家喻户晓、深得人心的格局,以全面推动我国培养公识教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①宋惠敏,孙红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识教育与公民现代人格的生成”,《中国教育》,2011年第10期。

  ④李异平,李洁玉:“从公民新闻的发展看公识的觉醒”,《邵阳学院学报》,2010年第8期。

  ⑤齐秀华:“公民教育视野下品社科课程实施现状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