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葡萄新京5303“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说法很有问题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新闻资讯     |      2024-05-15 20:03

  澳门新葡萄新京5303“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说法很有问题在疫情政策调整后,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提法甚嚣尘上,被大众理解为面对新冠此后由个人对自己的健康生命负责,社会上出现了国家不管个人了的声音;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背后的是什么?

  健康权,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那么,这个权利是不是首先由公民个人来保障呢?我们来看:

  健康权指政府必须创造条件使人人能够尽可能健康。这些条件包括确保获得卫生服务,健康和安全的工作条件,适足的住房和有营养的食物。健康权不是指身体健康的权利。

  为自然人享有保持生理机能正常及其健康状况不受侵犯的权利。其内容主要包括健康保持权和特定情形下的健康利益支配权。

  健康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最基本。是公民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之一,如果健康权得不到保障,那么公民的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或很难实现。保护公民的健康权是我国刑法、民法等多项部门法的共同任务。非法侵害公民的健康权,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法律责任。

  2、获得条件:缔约国管辖范围内的卫生设施、商品和服务必须面向所有人。获得条件有四个彼此之间相互重叠的方面:不歧视;实际获得的条件;经济上的获得条件(可支付);获得信息的条件;

  3、接受条件:所有卫生设施、商品和服务必须遵守医务职业道德,在文化上是适当的,并对性别和生活周期的需要敏感。

  从以上定义和论述可以看出,个人的健康权主要责任在于政府,即获得卫生服务澳门新葡澳京威尼斯、健康安全的工作条件、适足的住房和有营养的食物。那么,我们国家是如何规定的呢?

  即我国在法律上也明确了每个公民都享有健康权;那么,我们来看针对疫情下提出的这一口号是不是合理呢?或者说,是不是政府有推卸自身责任的嫌疑呢?

  那么,根据上面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公民的健康权主要责任在于政府;那么,这个“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里,似乎只针对“身体健康”提出的,我们再往下理:

  对于身体健康而言,这个健康权当然是属于个人的权利,具有自我享有,自我决定的属性,我的健康我作主;比如生活习惯、饮食爱好等都是由个人自身决定,不能强行约束;

  但健康权还有公共属性。首先,它是一种“积极权利”,即需要公共卫生和医疗等卫生健康机构和专业人员及其服务才能得到的实现,需要国家和社会为保障个人健康权建立和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离开国家支持以及这些机构和专业人员的指导和帮助,个人健康往往处于一种随遇而安的不确定状态。

  其次,个人健康状态又汇集为整个民族的健康状态;民族复兴,国家昌盛,首先就要有身心健康的公民群体;故个人健康与整个民族的兴旺发达紧密相连,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民族健康,要为每个个体公民提供健康指导和健康服务。

  其三,尽管个人健康由个人决定,但是每个人都生活在特定的社会中,因此也是社会人。在这一意义上,在与社会中其他人接触和交往的时候,个人也需要保持必要的健康社交礼仪,维护他人健康和公共卫生。

  所以,这个普通意义上的“第一责任人”是不准确的,也是有悖于法;如果专门针对特定的“防疫”来讲,那么,可以要求个人积极配合政府防疫政策的开展,比如核酸检测、佩戴口罩、红黄码验证等,是个人需要做的;在放开之后,那么,个人配合政府及时做好个人防护、提高自身免疫力等也是个人需要做的;

  或者说放开及时储备药品、按指导进行服药、就诊是个人需要配合的;但是如果政府提供药品不足,或者医疗条件和水平不足澳门新葡澳京威尼斯,那么,必然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个人没有关系,所以从这一点上,个人没法做到第一责任人;

  即这个权利的责任人主要还在于政府,而个人至多是相关责任,或者说配合责任;或者说,个人对这个健康权利的本身,大多情况下只需要尽到义务澳门新葡澳京威尼斯,而保证个人健康权的责任应该是政府;

  这种强调“个人”而不强调个人在集体中的作用,往往会造就个人主义、自私自利,导致对集体主义、奉献精神等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的打击和否定;

  一般的主义少年先锋队的思想教育模式应该是个人是集体、国家的一部分,个人通过发挥在集体、国家中的自身作用,来达到集体、祖国的富强,从而实现自身的财富、幸福;

  如果只强调个人,那么必然造成无数个独立自私自利的个体,一盘散沙,这样教育结果如何实现主义呢?

  所以,把任何事情都推到个人头上,每个人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必然导致“南京彭宇案”中的推论:

  一审法官王浩“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这样的人心惟危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是万万要不得的;从此将全社会引向“他人即陷阱”的敌意状态,也是与中国优良的传统道德不相符的;

  由此推之,对于民众教育来说,第一责任人的说法是推卸责任,是将政府本应承担的责任推到个人头上,是不负责的;

  比如,那些违法犯罪的官员,谁是这些的“第一责任人”呢?对于社会上出现的重大问题,谁是这些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呢?

  因此,公民社会中,将“第一责任”弄清,谁应该承担,才是公民和政府厘清各自责任的第一步,以便工作中分清主次,出了问题便于追究,有了成绩知道是谁的努力的结果。

  同样,对于实现主义,第一责任人自然是政府,在社会主义国家的每个人可以积极配合,逐步实现,而不能将这个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头上。

  否则,脱离政府、社会的个人实现,那必然导致私有制和资本主义,两极分化,是与主义大相径庭甚至背道而驰。